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50000元。
同时,王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李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营业部综服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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